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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油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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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龙岗安监 点击数:164 更新时间:2016-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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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安监管〔2016〕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是经贸信息委《关于石油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已完成的石油管道安全隐患,按照“一处一档”的要求完善工作档案;对尚未完成的隐患,要求制定完善详细方案,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按进度计划抓紧完成整治工作。我区石油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开展以来,中石化深圳输油管理处共上报17处较大隐患(2015年初排查上报15处,2015年9月新增2处),截至2015年12月30日,第一次排查上报15处隐患已整治完成,新增2处隐患正在整改当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抓紧完善已整改隐患的工作档案,制定未整改隐患的整改方案,及时报区安监局。
特此通知。
龙岗区安监局
2016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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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yazyj 责任编辑:yazy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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