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6年第6期)
安全生产协调处 2016年7月11日
今年1-6月,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遏制重特生产安全事故各项工作,重点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全省各类事故基本情况
(一)全省事故基本情况。
1-6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4079起,死亡1703人,受伤3089人,经济损失10480.8万元;发生较大事故22起,死亡81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25%;重大事故1起,死亡18人。
1-6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25起,死亡11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142万元。其中,渔业船舶发生事故20起,死亡7人;农业机械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2.采矿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76万元。
3.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47起,死亡166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7万元。
4.建筑业:发生事故136起,死亡132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2637.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87起,死亡83人,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全省发生事故3719起,死亡1341人,受伤2998人,直接经济损失2531.6万元;其中: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3664起,死亡1288人;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25起,死亡25人。
6.其他行业:全省发生事故48起,死亡49人,受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1477万元。
(二)6月份事故情况。
6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558起,受伤467人,环比分别上升4.7%和11.5%,死亡262人,直接经济损失1903.9万元,环比分别下降3.0%和17.5%。6月份新增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35%(去年同期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20人);环比分别上升100%和18.18%(5月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未发生重大事故。
1.农林牧渔业:未发生事故,上月发生事故5起,死亡1人。
2.采矿业:未发生事故,上月也未发生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32起,死亡30人,环比分别下降5.9%和9.1%。
4.建筑业:发生事故35起,死亡33人,环比事故起数上升2.9%,死亡人数持平。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77起,死亡193人,环比分别上升5.3%和2.7%;其中: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环比分别上升100%;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7起,死亡154人,环比分别上升8.8%和3.4%;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环比分别下降20%和25%。
6.其他行业:全省发生事故14起,死亡6人,环比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下降60%。
二、各类事故情况分析
(一)按事故发生地区分析,珠三角地区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占6成以上。1-6月,珠三角地区各类事故造成1057人死亡,占事故总量的62.4%;粤北地区事故造成282人死亡,占总量的16.7%;粤西地区事故造成195人死亡,占总量的11.5%;粤东地区事故造成159人死亡,占总量9.4%。
1-6月生产安全事故分地区情况
(二)按行业类型分析,事故集中发生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3719起,死亡1341人,分别占总数的91.2%和78.7%;商贸制造业、建筑业共发生事故283起,死亡298人,分别占总数的6.9%和17.5%。
1-6月生产安全事故行业占比情况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6月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2起,死亡81人,其中:商贸制造业4起、交通运输和仓储业16起,其他行业2起;潮州市超2016年较大事故起数的考核基数。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18人,即: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
1-6月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行业占比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和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狠抓事故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针对我省第三季度气候特点,强化暑期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预防因高温、雷电、强风暴雨等灾害天气而引发的建筑施工坍塌、坠落、雨天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等事故以及次生灾害发生;二是针对近期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情况,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重点监管,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督检查和执法。三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治理攻坚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我省安全基础;四是做好事故统计直报工作。从7月1日起我省已经全面单轨制实行事故统计直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时限报送事故信息,全力确保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附表:1. 1-6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2..6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3. 1-6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分地区表
4. 1-6月份全省各地较大事故情况
表